(一) 上課時間
本校採用星期制,星期一至星期五上課。
上課時間:
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十分,
如須上第九課節,則至下午三時五十分。
詳情請參閱學生手冊內之上課時間表。
(二) 校園開放時間
| 1. 上課日: | 上午七時二十分至下午六時正 |
| 2. 學校假期: |
星期一至五 |
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|
| | 星期六 |
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|
| 3. 公眾假期不開放 |
(三) 校服儀容
學生應有純樸及整潔的儀表,因此本校禁止學生標奇立異及
染髮。男生不得燙髮及留長頭髮,女生裙長須及膝。(詳見
校規摘錄)。
(四) 課本及校簿
學生可向到校提供服務之書商訂購課本或自行到其他書店購
買所需課本,但須小心檢查所買各科課本之版本是否正確,
而各科作業則須是全新的。至於校簿,除於開學初期全班集
體訂購外,亦可在小食部購買。
(五) 學校通告
由學校發出之家長信及通告,務請細心閱讀,並親自簽署回
條,以便了解學校事務及子女活動情況。
家長亦可以在本校網頁下載學校通告。
而個別老師發出的通告,並未有上載學校網頁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致電本校查詢。
(六) 請假規則及申請補考辦法
(詳見校規摘錄)
(七) 退 學
凡學生中途退學,請家長親身到校辦理手續,並附家長簽署
之退學信,列明退學原因及日期。
(八) 聯 絡
若學生在校內感到不適,本校將盡快通知有關家長。若無法
聯絡,則會按常規送往政府醫院急症室。請各家長盡快填妥
由本校印製之家長緊急聯絡表格,以備急時之需。如有更
改,請立刻以書面方式通知校方。
(九) 學 費
按教育局指引,由2008/09 學年起教育局將在中四及以上年級提供免費高中教育,故校方不會向學生收取高中學費。
在2008/09學年,校方仍會向高中學生收取每年290元堂費,有關收入會運用在支援教育開支上。
(十) 禮堂空調
由於本校禮堂安裝空調設備,教育局批准本校向學生每學年收取禮堂空調費用$280,每年分兩期(十月及三月)繳交,每期費用各$140。
(十一) 醫生證明書
學生如因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上體育課或參加學校活動,經註冊醫生簽發證明書後,須於上課/活動前通知學校及有關老師。
(十二) 午 膳
中一至中三級學生須留校午膳,學生必須訂購餐盒在課室內進食;家長亦可書面申請自行帶備午膳。此外,本校設有學校買賣監察委員會,會員由教師及家長組成,定期監察食物的品質、售價及服務質素。
(十三)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
首次申請:
本校於開學日由班主任派發「學生個人八達通咭」申請表格,學生須將填妥之表格交回校務處職員核實資料及蓋上校印。學生須自備$90($20港鐵公司行政費、$50按金及$20儲值額)連同申請表、相片交回港鐵客務中心。
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「學生身分」:
本校於開學日由班主任派發學生乘車證申請表格,如欲延續八達通卡上的「學生身分」,須將填妥之表格交回校務處職員核實資料及蓋上校印。學生須自備$20(港鐵公司行政費)連同申請表交回港鐵客務中心。
(十四) 校園智能管理系統
本校採用校園智能管理系統,管理學生的出勤紀錄及離校時間。
學生須每天攜帶學生証回校,在校門作閱咭登記。
(十五) 保險
教育局已為全港學生購買意外保險,最高傷亡賠償為十萬
元。另外,本校亦為學生加購意外保險。如學生在校期間
或參與學校活動時,因學校疏忽而不幸受傷,可由校方
代向有關保險公司申請賠償醫療費用,上限為每宗意外
二千五百元正(其中三百元須由學生負責)。
(十六) 學生資助計劃
學生資助辦事處為有需要的學生(必須是香港居民)提供
以下各項以家庭為單位的資助計劃:
家長可於每年四月中向學校、各民政事務處或區域教育服
務處索取下列文件,並按「資格評估申請指引」辦理申請
手續。
- 以家庭為單位的資格評估申請表(表格A);
- 填寫表格A指引;
- 證明文件封面頁(SFAA108);
- 收入證明書及收入聲明;
- 供申請人寄回申請表的回郵信封。
稍後,學生資助辦事處會寄發資格證明書予申請人(學生
家長/監護人),學生須盡快把證明書交回學校核實。學
校會把證明書轉交學生資助辦事處。
* 學校概不負責因延遲遞交資格證明書而引起之後果。